从搏击得分来看有哪些
发布时间:2021-04-17 14:00:53浏览次数:
从搏击得分来看有哪些?
在网络上,很多人将立体式格斗和MMA(综合格斗)混为一谈,统称为自由搏击,实际上,自由搏击就是立体式格斗。自由搏击也是有规则可分的,如现在普遍采用的K-1站立搏击规则,一般都被认为是国际自由搏击规则,也是踢拳规则。但是中国对此规则进行了两次大型搏击比赛(武林风、昆仑决)的改进,使其更适合立式搏击比赛:3局3分钟,采用扣分制,每局劣势一方扣一分,重击后读秒扣两分,最后得分高者获胜。如果两个反战平了,加赛一局再判。
规则规定如下:
禁击部位:后脑、颈部、内裤。
2.评分区域:
头,躯干,大腿,小腿。
3.禁用方法:
用头,肘,反关节的动作来攻击对方。
禁止使用有源跌落法。
一方倒在地上,另一方继续向对方进攻。
可使用的方式:直拳、勾拳、上击、反击。
脚法:前踢,低扫踢,中扫踢,高扫踢,侧踢,后踢,股内(对大腿内侧)踢,飞踢,膝撞等。
各种武术流派的招法,除了禁用的方法之外。
5.评分标准:
1)取得胜利。
在一局比赛中,确认为通过拳、脚等有效技法所造成的准确而有效的打击,根据是否造成相应伤害来判定。
第二,记分优先顺序是:a,击倒b,有没有给对方伤害c,清楚的击倒c,d,根据进攻积极性计算得分,通常优势方得从劣势方扣除1分。
比赛中,双方实力悬殊,台上裁判经裁判长同意,判定技术强的选手为该场上胜者。
被击打(侵人犯规除外)后倒地不起达8秒,或虽能站起来但知觉失常,判对方为胜方。
在一场比赛中,被重击的对手只能读秒(侵人犯规除外)达3次,判罚对方为本场胜者。
比赛期间,运动员出现受伤情况,经医生鉴定不能继续比赛的,判对方为该场的胜方。
第二项判决:在不能以击倒、技术击倒、失格(丧失比赛资格)来决定胜负的情况下,由3项判决决定。最后一轮比赛结束后,集计每个裁判的得分,得分高的一方获胜,或由双方一致的两个以上裁判获胜。
㈢1、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。
用腿法打击对方的头部,大腿和小腿。
运动员负数8秒,被指定进攻后,8秒内仍未进攻,对方得1分。
主动倒地超过3秒不能站起。
听一次劝告,可扣1分。
㈣不得分。
一是打击效果不明显。
双方都倒地或下台。